去年我买了一个块地,然后请了一个general contractor帮我间房子,我们签了合同,注明各项的费用
建设过程中,我们做了一些change,但是没有书面的change order,只是口头的,本来合同规定General contractor 有权在每个change order 上收取550$ 的change order fee。但是建设过程中我们口头统一不首这个费用。
房子已经建完,我也搬进去新房子,现在general contractor 说我欠他37k$, 而按照我们的合同以及我们的changes, 我只欠他20k. 他和我说每一个item都超支了,所以我要全付,但是他拒绝给我看账单。(合同规定了每项的费用,而且规定了如果超支是general contractor的责任)。所以我拒付,所以他现在在我的房子上弄了一个construction lien, 高的我不能refinance.
同时我不付他20k的原因是按照合同他应该给我每个我付过的款项的lien release. 但是他却没有,所以我现在不敢给他钱。
还有一个,按照oregon的法律,GEneral contractor必须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给owner一个informational notice about lien right. 而且这个必须个人当面递送签字,或者通过registered mail递送,但是他却没有,而且在lien了我的房子之后竟然trap我签字承认他给了我那个notice,幸好我发现没有签字。
请大牛帮忙分析分析,给些建议,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