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生活保護救済是性質上不同的問題。

再重複一次、生活保護救済金是保護弱者用的。

作為一個外来者、当還没有弱到吃不上飯的時候、不提倡去和那些真正的弱者一起分飯吃。

当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不同意的話尽可以拍砖呵呵

 

在日本所有的社会福祉、財源都是従大家交的税金上拿的、

問題是拿了的銭如何公平的分配到毎一個納税人身上。

但在這個老人政治的社会、現実上不可能有絶対的公平。不止是生活保護的問題。

在這個社会資源、福祉的分配的問題上、日本人之間也有多不公平存在。

想要外国人和日本人絶対公平的話、那就唯有期望実現共産主義了。

至於説的、

「失业金领完了,还是找不到工作,银行存款也见底了,那就该申请生活救济金。只要有合法居留身份应该都可以领,因为之前你工作过缴过所得税。

我認為這種説法難以説服人。

我们交的何止是所得税、還有住民税、消費税、燃料付加税、等々等々、多如牛毛。

問題是財源的分配。能説得明白交的所得税有幾個%是投入到了生活保護救済金里去了?要是日本人対説生活保護救済的財源不是従所得税里拿的話、又該当怎么?

 

再説得難聴一点。

要是日本人説:找不到工作,银行存款也见底了的、日本人多得是。派遣村大把大把的。   他是無路可走。但可以不留在日本的

又該当怎么?

 

以上、並非存心要与你抬杆。只是希望和日本人論的時候有個思想準備。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