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複一次、生活保護救済金是保護弱者用的。
作為一個外来者、当還没有弱到吃不上飯的時候、不提倡去和那些真正的弱者一起分飯吃。
当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不同意的話尽可以拍砖。呵呵。
在日本所有的社会福祉、財源都是従大家交的税金上拿的、
問題是拿了的銭如何公平的分配到毎一個納税人身上。
但在這個老人政治的社会、現実上不可能有絶対的公平。不止是生活保護的問題。
在這個社会資源、福祉的分配的問題上、日本人之間也有很多不公平存在。
你想要外国人和日本人絶対公平的話、那就唯有期望実現共産主義了。
至於你説的、
「失业金领完了,还是找不到工作,银行存款也见底了,那就该申请生活救济金。只要有合法居留身份应该都可以领,因为之前你工作过缴过所得税。」
我認為這種説法難以説服人。
我们交的何止是所得税、還有住民税、消費税、燃料付加税、等々等々、多如牛毛。
問題是財源的分配。你能説得明白你交的所得税有幾個%是投入到了生活保護救済金里去了呢?要是日本人対你説生活保護救済的財源不是従所得税里拿的話、你又該当怎么説呢?
再説得難聴一点。
要是日本人説:找不到工作,银行存款也见底了的、日本人多得是。派遣村大把大把的。 他们是無路可走。但你可以不留在日本的嘛。
那你又該当怎么説呢?
以上、並非存心要与你抬杆。只是希望你和日本人辩論的時候有個思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