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感情和社会福利的精神是不一致的。尤其作为safety net的社会救济,其对象应该包括居住在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只要满足生活水准上的要件就能够获得救济。国籍,出身,职业等不成为获得要件。拥有国籍通常被称为公民,公民所特有的权利和被救济权没有相关关系。
至于说和国民年金的数额比较的问题,我也觉得这个不合理。但是这种不合理属于金额或者说分配数量上的不合理,和分配对象无关。难道说外国人拿到多于国民年金数量的救济金不合理,日本人拿了就合理了吗? 显然不是这么回事情。
社会救济确实有很多不合理乃至谬误的地方,但是我觉得片面强调外国人获得救济的现象非但没有挠到痒处,反而有被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潮滥用的危险。
感情是另一码事。这个我也能够理解。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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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法律和人情。。当法律出現漏洞和谬誤的時候、人総是慣性地拿人情這把尺子去量度是非対錯。
-a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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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12 postreply
17: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