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分享了GRAT,今天又知道了Qualified Personal Residence Trust

我觉得,当前了解trusts,重点就是知道有这些工具的存在。细节可以慢慢了解,毕竟以后真要做肯定也要咨询律师。能知道有一些工具的存在,就已经不容易了。就像我直到最近两天才知道有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GRAT)这种好东西,GRAT的大概介绍见我昨天发的贴: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940352.html


今天上午又了解了所谓Qualified Personal Residence Trust (QPRT), 顾名思义,跟自住房有关。

 

一般来说,如果选择把资产放到irrevocable trust里,虽然以后的增值免遗产税了,但当下放到irrevocable trust里的资产算做gift,还是要占用终身遗产税免税额度!gift的数额一般等于转进trust时资产的fair market value。

 

QPRT的关键点在于,把自住房放进QPRT后,房主还会继续居住好多年。因为房主还继续住在房子里,在计算gift数额时,gift数额并不等于当前房子的fair market value,而是要从fair market value里减去一个数额,这个减掉的数额就是用QPRT省下的gift tax!具体能减掉多少跟业主继续居住的时间有关,IRS有具体的计算方法。

 

当然,到底要不要把自住房放进去trust,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放进去trust以后就没有step-up in basis,captial gain会保留下来。这里只是介绍有QPRT这种东西的存在。


irrevocable trust有好多种,虽然有一些共性,但很多税法细节,可以完全不一样。就像GRAT,QPRT,CRT/CLT,有不一样的gift tax处理。因此,笼统的讨论irrevocable trusts在很多细节上可能是不准确的。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