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下意识地用过第36计:走为上计。
那是2008年秋天,我厌倦了高压力的工作,执意要离开工作并回北京陪老爸,公司小老板很不高兴,但大老板主动给了半年停薪留职(先生的公司听到消息后,也给了他半年,而且还保留了医疗保险)。
那时不懂理财,家里银子大部分是在多个管理基金(注:我们加拿大mutual funds的MER比米国高很多)和公司(思科)的股票。走之前觉得还是小心为好,于是卖掉了所有的基金(加元)和大部分公司股票(美元),放入银行做了一年定存。那是7,8月份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那年金融危机的时间吧?我到了北京以后使劲儿地抹了两把汗(没有幸灾乐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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