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也是这么跟我说的,跟警察,要冷静,这个现在两人到可以达成共识。但她坚持,当时一定要经理查看录像。

而我觉得,一是经理根本不会让我们看当时的录像,二是万一我们非要坚持,最后经理都有可能翻脸,而当时警察是一直在身边的。我们一起出来是,警察脸色变缓,也跟我们说,这事算了,能过去就过去。

老婆觉得,当时就应该坚持,要经理一个道歉,否则她心里就是有疙瘩,当然,她看我也不爽,觉得我软弱。

这事本事,过了这么久,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但我总觉得,这是我们俩的一个分歧,现在当地主,以后肯定还会有大大小小的事,两人不一致,弄不好就在哪儿翻车了。有些所谓的刚强,意义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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