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ARKING LOT与别人蹭了一下车,为保险起见双方同意叫了警察,然后警察帮助
双方出具了一份INFORMATION CHANGE FORM,没有给任何一方罚单,而且表示双方
均无过错,如有损失,让各自找各自的保险公司解决。
我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事后还会出具“事故报告”么?若有报告,它
的纪录保存在哪?什么人什么条件下可以有权检索这个报告呢?
第二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向我的保险公司索赔,我的保险公司能够
查到有这么回事情(ACCIDENT)么?如果能,下次RENEW保险的时候会涨保费么?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向我的保险公司索赔,将来保险到期以后,假设我更换保险
公司,其它的公司能查到这个事情么?或者即使能但一般情况下会不会去查呢?
----同样换公司的问题,如果我不向我原来的保险公司索赔,会不会好一些?
损失倒不大,但赶上恶心事总是让人心烦。在此诚心向大家求教了。
事故,“信息交换表”和保险公司检索事故报告纪录的问题求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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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推定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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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04 postreply
0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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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no-fault state?
-jskldjaf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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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04 postreply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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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两位高人的分析指教!再向jskldjaflj兄请教。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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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4 postreply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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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is not interesting
-jskldjafl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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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4 postreply
1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