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公寓一月初刚租给一对拿工签的菲律宾年轻夫妻。租客入住后联系我们说室内空调不工作。作为房东我们立即联系builder's customer care office(新楼的HOA还未成立)并且帮他们要来两个space heater。建商的客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共花了三周的时间。期间房间温度处于19摄氏度左右,一度低至18.5度,低于政府规定的出租房最低温度标准21摄氏度。
现在租客发来一封长email,还抄送了帮他们找房的经纪,要求返还一部分一月份的房租(rebate)。请问作为房东我们是否应该给租客部分租金返还,返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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