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法,有对自然灾害(这次大火就属此类)的条例,归结起来大致为

房客的损失房客自己承担,或由“租客保险”支付。房东在房客无法居住期间不能收房租,房客居住则需要交房租,当然,房子要达到“可居住”状态。房屋损坏至不可居住,则租约终止。

我认为驱散令属于“自然灾害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其损失由房客方承担。在房客不居住期间,房东不应收租金,已收租金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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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宇哥- 给 宇哥 发送悄悄话 宇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4/2025 postreply 08: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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