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感觉说,你可以发正式停止施工通知,不付未完成的费用,但不能收回定金。不打算再用他,可和谈清算已完工的费用。

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明具体要铺多厚,具体到要打掉旧路全部重做,这合同就对他有利。因为在好的水泥路上加铺一层可行,没有安全隐患。

我也铺过一条很长的水泥路,也发生过类似的争执,有permit,后来,还是加了点钱让contractor把老路全敲了。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