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会同时卖啊。比如,给公婆养老的(掌柜名下,实际上最近几年我们4口家的报

税地址用这里)会先卖,可以先claim吧?

然后,我们4口自住(婆婆和我老公共有,公婆报税用此地址)会跟我们到老,几十年后再卖,不是又claim 一次?

我觉得不会有冲突啊。

保险也是按2自住买啊,说明情况,保险公司没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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