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地址用这里)会先卖,可以先claim吧?
然后,我们4口自住(婆婆和我老公共有,公婆报税用此地址)会跟我们到老,几十年后再卖,不是又claim 一次?
我觉得不会有冲突啊。
保险也是按2自住买啊,说明情况,保险公司没有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