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先卖的这个是只有我家名字给公婆住的。这个应该没问题。我们是在税表上把这个用作我们primary address.然后

以后公婆去世就卖掉了。

而我们现在住的(老公和婆婆joint tenancy means 婆婆去世,我家的自动继承),然后我们就又claim 这座做自住(目前是公婆claim 自住在税表),到那时就只有这座自住了,几十年后再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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