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换国籍,想全权委托妹妹处理遗产。我想写一份全权委托书。当地办事机构,只认我的现有护照,任何涉及和中国相关的事情,都不会公正。
持现在国籍的护照,怎么证明我就是以前中国国籍的我呢。 带着被剪掉一个角的原中国护照直接去中国大使馆,办理公证? 证明我就是以前持中国护照的我。
如果成功证明我是我, 如何证明和妹妹的关系(目前不想回国) 。
所有公正书都全的话,我写的委托书,需要谁的公正,盖章呢? 应该是中国大使馆吧!
感觉好复杂,想起来就头疼。如放弃继承,会不会简单点儿。
先谢谢大家的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