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未经控诉一方提起控诉,法院不得自行主动对案件进行裁判的一项审判基本原则。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原则呢?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圣人,都不是道德上的完人。以控审分离为基础的现代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一是可以对裁判一方的权力实施有效地限制,二是可以防止裁判一方先入为主和产生预断,三是有利于控审双方职能在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上的分离,从而保证控审职能真正分开,四是有利于保障控辩双方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平等和诉讼职能的相对平衡。
也就是说,公权力是必须要加以限制的。在专制体制下,像贝利亚这样的酷吏可以大行其道,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