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自由兄阐述。是的,贝利亚的这个例子确实有把道德和法律混淆的层面;当然,还有一点,

本帖于 2024-06-15 14:28:1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平等性 编辑

那就是如何理解和实施法治社会的基础理念的问题。

我觉得首先我们需要摆脱那种依靠绝对正确或是绝对权威来掌控公权力并执行法律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人类社会走到今天,是靠我们一个个普普通通的人一起努力做到的。现在的三权分立,陪审团制度,民主妥协和合作的机制,我觉得都是建立在相信我们这些并不完美的凡人,也有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证我们的社会能够和平有序的发展的基础之上。这样的体制肯定不是完美的,也肯定不是最强有力的,但却是一个能够不断自我更新和完善的机制。

包括你提到的川普和拜登的总统选举,我觉得也是同理。在我看来,他们都远远不是最佳的总统人选。可是那又如何?以前的美国总统,比他们更差的也有过,美国社会就会因此而停滞不前吗?

我自己并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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