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 2 years rule

本帖于 2005-08-28 12:52:1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2stillsuper 编辑

我明年将完成residence,由于是拿j1签证,必须离开美国2年或者是到乡下VA去waiver。上个月在纽约的webMD job fair去看了一下,工作的起薪一般都是在12w左右(IM)。由于我在香港念的医学院,所以打算回香港2年后再到美国找工作。不知道是应该留在美国做waiver好,还是应该先回去2年后再重新申请H1签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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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J-1 2 years rule -trrerre- 给 trrerre 发送悄悄话 (79 bytes) () 08/27/2005 postreply 18: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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