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用那个理由,受聘的可能性都不高。
原因是:
1. “一般回答” 说了等于没说,不如不说。(行政管理需要打官腔的位置除外。)做业务的管理,每天听官腔办事办不下来,要烦死了,来个应聘的一上来就打官腔,能有好果子吃吗。
2. 三个例子都在说你如何对,别人如何错。
3. 如果要举例,一定要用实例,聘方不傻,编的故事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但是职场等到矛盾出来再解决,不如没有矛盾。楼上多年以前,静听秋雨,car88, 和 lzr (这位的ID是“老丈人”?)同学们也提到了。所以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平常善于沟通,还没有过矛盾,即使将来出了了矛盾,相信沟通能够解决问题。
题外的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不一定做错了,只是一个地方一个做法,不合适而已。即使真的错了,改了就完了,不认错的后果是一错再错,所以职场大忌之一是不认错,面谈时更要避免留下不认错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