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做梦了,最好的结果就是把加班费补给你,再给你一些利息(你需要有证据,你加班了,没拿到钱;别指望有证明人,再好的人,都不会为你做证的)。
-- 被解雇的那一天,也应该给你工资 (这是加拿大的法律)
-- 以前在加拿大时也干过这类的事,不过,雇主二周之内就把支票寄来了(投诉时,劳工部门说要等四周才能见到支票)。
--这也是加拿大的好处,在美国,好像就没有这一类的劳工部门管这种事,都要找律师。想到找律师,大多数人就宁愿“息事宁人”了。
-- 别指望通过这件事“发财”,哥们 :-)))
--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