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连自己都不愿意为自己捍卫权益,谁又会在乎你呢。
有一姐妹多年前就因为无理由被解雇,跟雇主打官司,结果赢了,又回去上班。一边上班一边找机会跳槽。最后去了一家很好的公司。
说这些跟楼主的主题大概关系不大,仅回答楼上童鞋。
一个人受到不公正待遇,该打的官司还是要打
所有跟帖:
•
那么,有一兄弟跟雇主打官司输了,是否能作为不该打官司的论据?
-废话多多-
♀
(0 bytes)
()
06/15/2014 postreply
12:33:40
•
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是雇主,愿不愿意雇和前公司打过官司的人?
-by心言-
♂
(387 bytes)
()
06/15/2014 postreply
17: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