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连自己都不愿意为自己捍卫权益,谁又会在乎你呢。 有一姐妹多年前就因为无理由被解雇,跟雇主打官司,结果赢了,又回去上班。一边上班一边找机会跳槽。最后去了一家很好的公司。 说这些跟楼主的主题大概关系不大,仅回答楼上童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