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LZ的说法,应是被FIRE了, 这可是极刑。要告公司,不是LZ要拿出什么证据,而是公司要拿出LZ犯错的证据。你公司既没有事先WARNING,也没告知你错在哪,就把你踢出大门,还是看到你好欺负。因为公司FIRE一个没大错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你表现不错,他们突然FIRE你更无道理。我知道一ABC,与MANAGER水火不相容,总想FIRE他,但他工作无可挑踢,HR也无计可施。当然这不是好榜样,只说明FIRE人是公司最棘手的事, 所以他们对你也是心虚的。但好的PACKAGE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爱哭的孩子有奶吃,在哪都一样,更何况你有理由哭。我建议:
1. 先花点银子咨询LAWER,寻求建议。
2. 要求公司保存你的PC资料。
3. 不要轻易接受他们的PACKAGE。
当然LZ肯定不好打官司这一口,没必要鱼死网破,这一切都是在不花大的代价的前提下争取更好的PACKAGE。但息事宁人,只会成为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