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刚给了performance review涨了工资,今天被雷,左敲右问HR的人,就是不说为什么,只一句话:budge reduction.
公司让我在45天之内做决定,是签合约拿一个月薪水的遣散费加两月的医保呢,还是不签保持我可以告公司的权利。还说这次共有77人被裁。
我认为公司这是对我不公正的待遇:
1。我知道比我review差的人这次还幸存了.
2。我有mental illness,我一直咬牙挺着没讲,老板一直很满意,后来实在挺不住了,休了short term disability,从此恶梦就开始了。我认为这有可以列为对mental patients的discrimination case的可能性。不知大家怎么看?
不过我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超过了45天期限不签的话,公司有可能会怕招官司而再多给些钱settle呢,还是压根没有这个可能性?如果没戏的话,那我就还是签了吧。
经常在这潜水,看到大家都特热心,希望有人能指点一下。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