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如果有遇到违法的事情,应该忍气吞声?

回答: 给那个老琢磨告老板的Cathy_Bay2011-04-20 16:57:12

歧视是违反federal law, 很严重的罪。[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Title VII), which prohibits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or national origin; ]

不要说外面的法律,就是公司published的rule就有申明,公司反对歧视,谁遇到不公,可以上告。

不管我是否辞职、还是另外开公司,我觉得是遇到的歧视,难道我不应该上告? 

老中是有语言、文化的弱点,但是并不等于老中在公司就自然应该在最底层,永远没有机会。   这只是implicit的requirement,但如果摊开了,让外面人来审核、或者打官司,公司绝对不能够把这作为打压你的理由。

而且恰恰是因为minority,在人脉、文化上的弱势,就有federal law来保护和平衡我们。  难道我们不应该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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