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积极主动的”提供其他和你工作相关的事先你给别人说好,同意给你做REFERENCE的人的名字。其实很多时候,reference不reference都是走个过场而已,真要你的单位,不会太纠结于此。所这样做呢,如果有哪个人真的“神经”发了,非要去check你说的是不是事实,一问,对啊,这女的是财务头,的确走了啊,你就可以大胆的说“实话”。哈
还有一个问题你要搞清楚,新工作申请表,要求填写联系superviosr,调查工作经历,联系你的supervisor不是调查工作经历,而是reference,调查工作经历是找HR。
你这种自己辞职的申请失业补助,如果公司不配合,你是无法得到的。所以什么找律师啥的你就放下这心思吧,好好集中精力找下一份工作。
我是不是见面跟他好好谈一谈, 跟他道歉, 请求原谅, 让他在找工放我一马。
想的太简单,太幼稚,不要太浪费自己的时间了,作为你经理来讲,他还有一个害怕担负任何他不可想象的“法律责任”的东西,你既然走了,他就不会给你好好谈谈,跟不要说放你一马了,你走就走了,给他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有啥"证据“证明他做了违法的事,比如他在给你新工作的人调查的时候说了对你”违法'的话,你可以用法律方式来SHUT UP他,或者至少可以“威胁”他不闭嘴的话,你要找他麻烦。
我看你一地鸡毛的讲了一大篇,最重要的我觉得你的心态不对。一个工作如果你做的不开心,世界上其他的工作还多的是,用不着非要耗在那里,最后搞的一地鸡毛。最好的策越是赶紧走人,找新工作。如果你找不到,那你就只有做孙子,suck it up!
还有就是不要太把自己当根葱。 只要不是太离谱,叫干啥就干啥,不服气,你自己另外找新的去。
你自己再仔细看看你自己写的这句:
“下周四, 我来得比两个领导”晚“,男经理找我去:帮忙”, 我跟后发现是用机器封信封,我没去, 也没理会经理的口头警告就逃回办公室。
我给你圈出几个字来,看出你的真正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