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老土的答复!简历上不是一般都应该写目前公司的名字么,而且面试也有问到。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我已经拿到offer,目前公司又需要我再工作几周,每周也就几小时工作而已,我也就是答复下email什么的。新东家提到过希望先结束跟目前公司的关系再来上班。我想两边都干着(不是可以挣两份钱么)。不知道怎么处理,该不该知会下新公司,还是就这么干着。老土或其他达人指点!
回复:potential 雇主不应该contact目前公司的hr
所有跟帖:
•
Read your offer letter
-美国老土-
♂
(510 bytes)
()
10/02/2010 postreply
21:23:13
•
回复:Read your offer letter
-konglongah-
♀
(20 bytes)
()
10/03/2010 postreply
07: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