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一定非要硬着头皮上.就当是报备好了。从普通心理学角度看这个问题,施害者tempted来做同样的事情,以满足自己的心理或者是生理上的愉悦。既然没有证据证明这次,我劝当事人还是冷静下来,和HR交流一下,告诉他们这件事到此为止,但是希望HR保有记录。让事情在表面上平息下来。同时积极防备他的下一次并搜集相应证据。
回复:别吵吵了,都理智一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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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有下一次了,除非施暴的疯了。 谁会那么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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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0 postreply
1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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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暴力倾向的人。很可能会重犯的。倒不一定是对同一个人了。
-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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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0 postreply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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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暴力倾向的人就不会看人下菜碟了,那是专门欺负虫虫呢。她真是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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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0 postreply
10: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