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苟同你这个观点,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回答: 吵架吵出来的感想陈默2010-03-24 19:24:18

第一:K的credit不需要我肯定或否定。这个project是他的,我们之前完全没有工作关系,今后也不会有。我是帮他的。但我既然介入了,我就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我也有权利决定我如何去做我份内的事情。这就是我自己弄一个list去跟踪进度的原因。

我没有在我的第一个email中感谢他,是我的疏忽。但这也只是有点失礼而已。何况,我马上发了第二个email去补救。

第二:如果他不拿出G来压我,我不会提到第五条,但我一样会和他阐明其它的几点。恰恰相反,不是我狐假虎威,而是他提到G,反而让我觉得他在“狐假虎威”,让我非常火大。当然,我说“G是我的直属老板”,是有点提醒他我们两人职位的意思。但在公司文化中,尊重同事,尤其是尊重高阶同事确实是应该的吧?

第三:说到第六条,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在职场上,必须要能够承受压力,不能因为自己饭碗不保、如履薄冰就表现失常,这样只能使自己的饭碗立刻被砸碎。我不是没有同情心的人,但我不接受以压力为借口而不professional的行为。不论有没有老板撑腰,即使我是最低阶的同事,我一样会对他说这一句。虽然听着有些冷血,但是是事实。

很高兴和你讨论,你提出了一个新的视角。其实,我生活中也有朋友因为工作性质不同、性格不同,有时在工作上和我看法很不相同。有时间,我还想展开写一下,和你以及大家探讨一下。

谢谢。周末愉快。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