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过,有个准房客交了压金,准备7月份开始租房。现在反悔了,不租房了。但是想要退回全部押金。
由于没有签约,加上对方知道我家的地址,我昨天同意退回一半押金,谈判很辛苦,所以我最后要求对方用手机短信保证这是 Final setttlement, release both parties from any further legal action.
对方一直反反复复,最后才同意。
请问这个短信是否足够了,有法律效力?是否还需要寄一份书面的让对方签名,才退对方一半的押金?
对方在外州,也没有邮件和传真号码,通过寄信来回最少要一个星期,就怕对方在这个星期之内又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