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砌得太高,还没有完全看完,但感觉这是两个问题:
1) 摆拍是否合法?是否不被允许?
2) 摆拍是否有意主导观众的感受?而偏离了原本真实本应导致的感受?
首先说,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具有一个共通的特性,就是通过主观的创作而表达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等等。诸如舞蹈,戏剧,音乐,诗歌,建筑,雕塑等等,包括风光,写真,时尚摄影等。
但有极少数的艺术门类却还具备了几乎其它所有艺术门类都不具备的特性,就是纪实的特性。诸如新闻摄影,电视新闻。
从第一个目的上说,抓或摆只是水平高低的区别,成片看起来自然与不自然的区别,对你想表达的美丑好恶的最终目的并不带来什么本质的改变。而从第二个目的上说,摆就是绝对不允许不可以的。
忠实于事件的真实是任何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最高职业操守,别说摆,就是主观干预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干预相关的人都是绝对不可以的。我自己是做过几年报社记者的,对此深有体会,也因此而大起大落过。
可能每个人都记得摄于乌干达那张秃鹰窥视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的照片,那个摄影师因此得了普利策新闻奖,但他自己非常痛苦。其实每个新闻摄影师内心里通常都是非常痛苦的,一面是职业操守,另一面是良知和爱心。这张照片曾经引起了对摄影师的非常广泛的批评,但如果是换了任何一个职业的新闻或纪实摄影师,都一样不会去干涉将会发生的事情,尽管很残酷。
这是一个清楚的界限,用这个界限去衡量历史上那些纪实性质的照片,你是找不到任何摆拍的。主帖中列出来的这些样片,其实都是艺术创作性质的,并非新闻纪实片,因为缺少必须的新闻要素。由此可见,如果是针对新闻纪实而论,那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是绝对否定的。至于新闻纪实摄影师拍什么不拍什么,选取这样而非那样的角度,表达这样而非那样的情绪,那是他的主观观点,甚至是报社出版社的价值倾向的表达,是别人有意而为的意识导向,如果没有成功地影响到你的看法和观点,那只能是他们的失败。所以被别人的作品倾向和观点影响,并不为过。没被影响,才真实奇怪的事情了。
而对于除此之外的那些艺术创作而言,那摆了还是抓了,then, so what? 看着舒服就好了吧。别人能拍出这样的,自己拍不出来,或者拍出来不如别人的耐看,那就是自己技术臭,回家去闭门,然后苦练吧,别横竖不顺眼地挑剔了。也就是说,从艺术的角度上说,摆当然是可以的。至于别人摆了,还因此影响了观众的感受,那就是别人摄影师的高明和独到了,该给别人喝彩才是。
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