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夫妻雙方都辭原來的W2工作而改做"無業游民"狀態的地主。如何繼續有W2?是要成立任何公司形式和哪種最好最有利?(LLC,INC or DBA)?
目前大多房產都是在realty trusts and personal.是自己的。所以用公司來避險應該不是主要考慮因素。之所以早前木有把房產放進公司形式也是因為貸款或重貸根本不方便。何況額一直認為避險最關鍵的還是保險。何況realty trusts 也是分散於几個不同的(人名)。
之所以想要繼續w2 是因為還有資格獲取貸款。lender 又只死認w2.
任何建議煩請分享啊。再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