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这个事件,没有人能接受。谁都希望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可是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呢?很多人本能的反应就是禁枪。单纯从这个案例来看好像可行:如果禁枪,凶手就拿不到枪,事情就不会发生。但是事情不会这么简单,这个事情也许不会发生,但是其他更严重的事情可能会发生。
美国的国父们认为,人民的可能的敌人有两个:一个是罪犯,另一个是政府。因此人民必须要有拥枪的权力,能保护自己的安全和自由,这样民主制度才有保障。如果公民的安全和自由需要政府来保护,那么民主体制可能就仅仅是个形式,实际上却是独裁专制制度。希特勒搞国会纵火案,搞冲锋队,打击陷害反对派,直接消灭各种反对的声音,实行恐怖镇压,人民受到威胁,所以希特勒虽然也是选举上台,但是实际上是独裁专制。1970年,北京居民全民投票全票通过判处遇罗克死刑。1970年的中国跟希特勒的德国很相似,也有冲锋队(红卫兵),也搞恐怖专政,老百姓没有安全和自由,也就没有公义,选举也就流于形式。
现在的菲律宾,印尼,印度等国,他们也是民主选举,但是由于选民们没有安全和自由,所以选举也没有公义,民主体制也就流于形势。
如果禁枪,美国的公民权力会大大减少,公民不能自己保护自己的安全和自由,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两种:第一政府扩招警察,增加警察执行力以填补公民自卫权力的缺失,直至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最终消灭各种犯罪分子。这样的政府最终会演化成1940年的德国或1970年的中国一样的极权政府。这种社会不会有公义,老百姓不会有安全和自由。第二种就是象现在的菲律宾,印尼,印度等国一样,政府无力招更多的警察,无力有效控制社会治安,解决社会矛盾,而公民又因为失去保护自己的能力而不能自保。所以有限的政府资源就成了贿赂的对象,以至贪污盛行。政府权力不能控制的部分由黑社会填充。社会上黑白两道横行,老百姓没有安全也没有自由。
应该没有人希望出现上面任何一种情况。对付用枪犯罪的人,正确的办法就是拿起枪去对付他们,而不是放下手中的枪。警力不足,老百姓就自己组织起来,如果感到学校不安全,学校和社区就应该组织起来,拿起枪保护学校,这也是美国人的传统。要知道想犯罪的人是不会因为禁枪令而放下枪的,禁枪令的后果只是使正义的一方失去拿起枪自卫的权力。
所以禁枪可能是得不尝失的,但是加强武器管制以及控制自动武器倒是值得研究和推行的,因为它可能不会影响公民的自卫能力,又能阻止罪犯取得这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