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不认同上述观点,按罐子的观点,出了前十名的LAW SCHOOL的就没有饭吃了?据居士熟识的有中国背景在美国学法律的,结论往往是相反,TOP TEN LAW SCHOOL 出来的,的确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绝大多数“体面”在美国司法系统,当然也有些发配在境外做律师的,但其业务范围很狭窄,发展的前景也只能是普通律师,或者大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帮手而已,很少能独立领头操作的。
居士还是这句话,学过法律也只能说具有法律知识背景而已,从事法律这一行业,注重于法律运用的实际操作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际操作能力大于法律知识。TOP TEN 可能机会多一点,但不等于一定在实际操作“法律”中做的最好的。
居士从不盲崇TOP T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