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13月LEASE。 住了一个半月,期间处处找茬。两个星期前提出要结束合同。自己定了个日子,死活要在这个日子前搬走。他当时说的很可怜,他要出钱出力再搬一回家,并强调他再找一个地方去租住。结束合同的唯一原因是我们房子不好。我们同意他走,只要我们能找到下一个,不需要他付任何补偿。如果找不到,他多付10天,就结束lEASE.
昨天打来电话,承认是买了房子,说申请贷款的公司可能会给我们打电话。
虽然我也希望他走,我理解现在贷款利率好,买房子合适。但他没说实话,在他住的这些天,没少折腾我们。从他自己定的日子看,刚进来没两个星期就买房了。
知道不能扣留他的押金,可我和他之间的LEASE,就是一张纸,还有11的月,他想走就走,没什么法律约束。
各位老师,这种情况是不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