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发了房客要早搬出去的事(4/15),合同是07/04/2011到6/30/2012。
我昨天打电话给她们要她们先发个邮件给我们一个move out notice,这样就有个record。如果我们收到后再回函给她们让她们做如下几条:
1)要交4月份的全部房租。
2)为了配合房东找新的房客,请把保持房子和前后院子干净整齐。
3)move out walk through时,必须有水电气(有个火炉)。
请地主们把我看看可行吗?我担心她们没有先发move out notice给我们,就马上给他们搬走的是不是不和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