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提出个问题。医疗的开销。以他太太的例子来看。由外伤引起了蜂窝组织炎。到了医院,有了系统性扩散症状。要不要收住院用静脉抗生素,以防止更严重的后果。这是个大问题。现实是,一自己用大剂量口服药物,80-90%也能治好,便宜很多。但是,如果不幸落入那10%,出现了坏死性筋膜炎,后果,你自己负。到了医院,医生护士要承担后果,当然就不一样。要一切按照规程来。事实上如果医生医院选择了不必要的治疗,保险公司会找他们大麻烦。
有没有过度治疗,还是有的。还挺多见。比如头疼患者去急诊室,多数要照个CT。为什么?大量的诉讼官司等着你。一个急诊医生说,1000个头疼的,我漏一个脑出血的,就受不了。照个篇子,病人和我都放心。
金钱,健康和生命有时难两全。只有两害相全,取其轻了。
我这个解释希望能回答某些网友的疑惑。想不通的,也只有自便了。对了,我想请问这里的中医朋友。我见过的中医经常大包大揽。比如倪师。如果出现医疗纠纷,有相应的法律程序吗?说白了,我好像没见过告中医的。你们怎么那么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