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一部分是什么意思?A的定义不清楚。是指病名,病因,还是病的症状?或者其他?
既然B是可导致消渴症病因的集合,那相交的部分又是糖尿病的一部分,糖尿病的一部分是什么意思呢?问题还是回归到A的定义,你没有明确A的含义是什么。如果不是指症状的话,是指什么呢?指病因?
我认为,比较合理的说法是A和B都是指症状,或者A和B都是指病因,或者都是指治疗措施,等等,反正二者应该对应。这样一来,相交的部分就可解读为不同的病可以有一些相同的症状,或者,不同疾病的病因有一些是相同的,等等。
如果A是指病名,那么病名的一部分是什么意思?如果A是指症状,相交的部分是说一部分糖尿病的症状是消渴症的病因?还是指什么别的?
明确一个集合的定义是重要的。医学上有时候下定义很困难,用症候群是常用的办法。所以我感觉,A和B是各自的症状集合比较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