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聊到养老的问题,我女儿说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有给父母养老的全责。她说以后要跟我们住在一起,问毛脚怎么看待这个事。
毛脚说以后可以在他们的房子附近给我们买一个房子,住得近些。或者他们的房子有in law suite 的。我女儿说住得近不能算住在一起,in law suite 有把父母当客人的意思。
毛脚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我马上说我们自己会照顾自己,住得近就很好了,10分钟车程那种。(英文一碗汤的距离不知怎么表达)。
我后来跟老公私下说,这只是聊天而已,但女儿这样说会给毛脚压力的。天底下再好的女婿也没有愿意跟丈人长期在一个屋檐下住的吧。
我老公说,你们说的这么热闹,问过我的意见了吗?我也不愿意跟他们住一屋檐下,多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