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其他网友给你讲解了一大堆,你还不服,搬来你自己都看不懂的英文忽悠。还说搬出来什么CLASSIC,那我就给你看个老狄写的,够CLASSIC了吧?
ONE MORE TIME. "apprehend someone " could be another way of saying "feel someone" which is exactly what I meant in original post and fits the context appropriately. 有个网友甚至问过美国同事我的用法是否合适,得到了肯定。你若还是不服,去PK美国人吧,我没兴趣理你了。
一个中文都说病句的人 (什么叫"我做你的话"),英文能咋样? 就别再显眼了。BTW, GRE是美国人的,考的是正宗美式英语。你还不配笑话GRE里的词汇吧。
不再跟你废话了。 碰上你这种人,算我倒霉。建议你先学好中文再来这胡绞蛮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