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个月都不在就不算了”这是法律吗?如果是,那么

你说的几个月,是几个月呢,是依据什么来证明这几个月的呢?如果她母亲“不算”,为什么孩子就不能上学呢,这两者之间是什么法律上的关联呢?

尊重法律,学区就有责任把这些相关事情都依法搞清楚了,然后依法驱逐她,现在显然不是这么个情况,这是我对这件事所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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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孩是minor,他住哪不算,只有他的legal guardian住哪才算 -cys254- 给 cys254 发送悄悄话 (273 bytes) () 03/18/2010 postreply 06:38:06

学区如果依据母“不在”驱逐她,是学区需要 -20146- 给 20146 发送悄悄话 20146 的博客首页 (58 bytes) () 03/18/2010 postreply 06:44:45

legal guardian paper or custody paper is needed for registration -A-Momy- 给 A-Mom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18/2010 postreply 0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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