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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redundancy了。看了你提供的信息,我心里感到很难过,从程序角度来讲,你们公司做的很难有我们可以质疑从而为自己多赢回时间或补偿的机会。部门的部分被裁,的确需要建立scorecard,确定criteria,然后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谁被裁。

裁员的正规程序:首先是consultation,然后是正规的hearing meeting,在此meeting 上,正式通知你被裁,此会在之前你应该得到书面通知,并可以带representative陪你。被裁会议的结尾,一般都告诉你,你可以申述(一般都是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公司接到你的申述信后(此时你有可能已经离职了),必须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没见过超过1个月的)安排申诉听证会,然后正式做出公司决定。这个是公司内部程序的最后一步,如果你觉得不公平,下一步就是到ET去告,ACAS(独立的协调仲裁协会)会先同你及你的公司联系,协调解决,如果不能成功解决,最终上employment tribunal解决。

你要做的:

(1)不知道你是否被授予representative的权利,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在周二的会议上提出这个疑义。这个属于公司在程序上的失败。当然你的目的是拖延时间,看是否有转机。

(2)认真看你的每项score,以及看他们评分的基础是否对你这个工种有极强的针对性。我知道好多公司按照人去制定riteria,经不起质疑。如果你对评分的标准及分数有任何的质疑,不要隐瞒心中吃哑巴亏,不要轻易认为公司公平,要为自己学会争取!!!

(3)看是否能争取到部门经理的同情,是否在公司内部可以有其它工作机会,暂时先拿到,等以后有了机会再说。好好想想你们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vacancy,在裁员情况下,如果其它部门有vacancy,被裁的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

(4)看是否能得到公司的帮助,达成compromise agreement, 在书面上保持你作为一个雇员的存在,实际你take 一段时间的 unpaid leave,这样对公司来说不损失什么,对你来说,可以争取一段时间来申请其它工作,或者解决签证等其它事宜,毕竟你离11月办理PR不远了,如果11月到期的话,那10月份就可以申请了,不知道公司是否能帮这个忙。

以上出的点子,看起来都比较被动,都是需要你努力为自己争取,还有看公司是否能够帮忙。但这基本是你最后的机会,不要不好意思跟公司提,以上几天提的先后顺序要考虑好,可以先讨论其它机会,如果都不可以的话,再去质疑评分的标准,公司没有义务帮忙,因此只能是看他们是否愿意帮助了。

至于没有take的holiday的钱,即使合同里没有提到,也是你必须得到的。在会议的最后,如果离开公司的决定确定,你要提出本年度才用了一天假期,同他们确认其余假期在final pay里得到。他们大致欠你9天的假期钱,这个是必须给的,不要含糊。

work permit是同固定公司连着的,如果离职,那这个work permit肯定不能用了,但好象有个期限,看过别的帖子大概是28天,这个不要采纳我的任何信息,因为我不清楚,都是听来的,不准确。建议你仔细去HO网站查。

还有一点,如果不能短期内迅速找到其他工作连work permit,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办tier 1?

给你出了上述主意,我的心里丝毫不轻松,每一个点子都只能是尝试,是否成功都在别人手里。都是这个大的经济环境弄的,否则不会摊上这样被动的事情。总之吧,在这紧要的关头,不要轻言放弃。

祝你们顺利度过此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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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努力学习123 -marcos030303- 给 marcos030303 发送悄悄话 (898 bytes) () 05/17/2009 postreply 0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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