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租借场地,前3年很快就过去了。 我每月都是提前交房租,没有添过半点麻烦。
房主要求我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告知我是否续签。 我说不希望涨租。结果他还是涨了。不高兴,想搬走,但头上的品牌经理/婆婆管的太多,我看上的店面因种种理由不肯批准。 考虑到搬家会影响我现有客源,再加上搬家费用,我最后决定不搬。
回去找房东,这个混蛋现在说只肯签一年。这基本上是拒绝我续签。我还嫌他地小呢,又涨了价,这以后几年cost就要大涨。
我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找地盘。 头大,这合同说要6个月告知,这基本上给了房东upper hand。 我现在出去洽谈租借,新房东都要我立马搬进去,可我现在还有几个月的现房租要付。
是不是提前6个月找新地盘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