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坏人要加害潇潇,找个理由是很简单的事。你想纸上谈兵,我不反对

来源: baohulu 2014-06-12 07:33:53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0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baohulu ] 在 2014-06-12 14:47:45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但如果你自觉比潇潇高明,我看还是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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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谁又比谁高明?你倒说说看? -知福惜福- 给 知福惜福 发送悄悄话 知福惜福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2/2014 postreply 07: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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