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一栋小房租给一对年轻白人夫妇带一个小BABY。租给他们时曾经犹豫过,俩人CREDIT分很低,女的刚刚被一家银行雇佣,可能是最低的职位,男的在车行干Commition的工作,后来女的妈妈来说服我,妈妈愿把他的名字写进合同,妈妈CREDIT分很高,加上年底来申请的人不多,我同意接受他们,但先签半年的合同看看。幸好这英明的决定。当时是怕不按时付房费。这几个月来他们倒没有这个问题。
但自从搬进来后,麻烦事一桩接一桩,非常强势,动不动就说要请律师,绝对没有感恩的时候。让我出没有霉菌的检查证明,如我不能出示,孩子有病我要负责;抱怨洗衣机洗不干净衣服,要洗两次才干净,让我出部分电费,这可是两年新的洗衣机;暖气保持到室内78度以上,不能到这个温度她一家要住旅馆!老机器只能到70度,只好把整个空调暖气系统换了;嫌冰箱太旧了;垃圾堆车太小等等. 我买了个Home Warranty,合同说好他们出$75费,非常不愿出,说的话很难听.
半年合同满后准备请他们走,这种人咱惹不起。
签合同时知道他们打算长住,不敢再留了。如何Nice地请走?求建议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