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老L,是我们那片的段警,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是一个老广,海岛出身,越战老兵,退伍之前做到营级。据说打越南时立了功。不知是有点老本钱,还是那里海岛出身的缘故,性格刚烈,一股“犟脾气”,在所里,连所长都得让他三分。本来到所里时,是给老大的位置,但干了还没有1年,就主动请辞,不为别的,按他的话说是:写不来那报告,文的方面不行,累。
他看着就一“大老粗”,所以之后就一直在段警的位置干到现在,不知退了没有。已好久没有联系了。
和他认识,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
起因就是小姐们的“暂住证”。当事情传到我这里时,7,8个小姐已在所里呆了好一会儿了。手下告诉我说,局里也打过招呼了,拿他也没辙。
看来得我亲自出马了。
到了所里,见了老L。他知道我的位置,虽然面子还是给足了我,但就是不放人,除非按单照罚,每人900大洋。
都说用钱摆平的就不是什么事,何况区区几千块钱。
我非常清楚老L的心态,和那些大大小的官员一样,“屁股一厥,就知道想要干什么。不外乎,他就是想通过大大小小的“执法”,来达到个人目的--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和各种行当的当事人拉上关系,今后的吃吃喝喝,洗洗拿拿之事就有了着落,还可和其它人有利益互换。3年前回国时,他的独生子大婚,办了好几十桌,还挺风光的。请帖倒是收到了,报了点红包,借故没有出席。来美久了,好像没有往日的激情,与国内那些生活交集越来越少了,是落伍了跟不上了时代?还是太好的空气容易把人变傻?
话说回来,既然亲自去了,我也想会会这“地头蛇”。
老L在外延打着“哈哈”,就是不入正题,这把戏怎能逃过我。
老L继续兜圈子,特别强调他也没办法。。。。。。
其实,来时我已被局里的人告知“他打过越战,立过3等功,有点拽。”
话题很快被我扯向部队的事。
“广州军区湖南籍的成xx,不知和您是不是打越南时的战友?”
“老板你认识他?”段警瞪大眼睛,吸了口烟,半信半疑地问道。
“我这就打个电话,你们叙叙战友之情?!”
电话那头是湖南口音的大嗓门,而电话这边是老L的决定:“老团长,星期六务必赏脸,咱兄弟两叙叙旧,喝上两杯”。
就这样,“例行公事”,交了几百元就把小姐给放了。
后来,老L就成了我们的座上宾,有事没事都常来坐坐,给我带来了不少台湾客人,多半是那些管不住“下半身”的台湾老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