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这事,深表同情. 我一般不与小人或叼民发生冲突. 不到万不得已, 不走官司这一关. 能忍就忍. 读了前面的贴子, 我赞成你先退后进. 把东西搬走, 月底给他30DAY non-cause notice. 如果到时候8月底他还赖着不走, 你就就去EVICT. 如果他不缴房租, 你立刻EVICT.
回复:大家是否愿意介绍赶房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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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建议。我的30notice 已给他。律师建议不收下月的租金,然后evictive him.
-hel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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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3 postreply
13: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