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 here: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33285.html ZT 临上庭前2天,房客联系我:“空调有怪味,锅炉好像漏水,2楼马桶的进水管有点老旧,像要断了一样,法官如果限她几天时间搬出去,她不知道这些东西会不会对房子造成损坏。”
马上咨询律师,被告知: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包括证人)是房客故意弄的,哪怕房子因为房客做饭忘记关火而被烧掉,也是房东倒霉。
好,忍吧。免房租,送500搬家费。房客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了她预备乔迁的新居房东:请切记说我是一个很好的房客,否则没人租房给我,就只能在你这继续住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