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有一个红木书桌,中间的抽屉有好多古旧的东西,并且居然不上锁,应该是锁坏了或钥匙没了。俺的表哥每次来就偷偷地开抽屉,摸几颗玻璃弹走,回去和他的邻居小孩玩打弹珠。有一次被俺父母看到了,也没有声张。只是晚上清点了那些所谓的弹珠,只剩一半了,俺母亲说把剩下的卖了吧,再放着就没了,因为那是俺母亲的陪嫁,所以她说卖家卖吧,拿到俺外婆经常去的寄卖店,每个珠子卖了5块钱,收的老伯说只有半窜?可惜了。那一年是70年,那珠子是俺母亲祖上的玛瑙朝珠。 后来,俺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俺也翻那抽屉,发现了两支Parker墨水笔,俺觉得好看,笔帽,笔套是绿色带深条的玳瑁做的,笔尖上有洋文和14什么的,两支笔外观颜色略不同。俺也就是没事翻出来看看又放回去了。过了两年,俺看懂了,那两支笔上的洋文是Parker,笔尖上是14K,俺知道那是金子做的笔尖。俺也是过一段日子就翻出来看看,拧开笔帽看看笔尖。又过了几年,俺开始上初一了,那个时候,俺可能开始要长身子了,胃口增加,老想吃。虽然俺父母也给俺吃饱睡好,可俺还是嘴馋,老偷家里的零食吃,还不够。那时候老有穿街走巷收废铜烂铁的,俺经常看见有人跟他们换糖块,那糖块白白的,有大有小,俺看得心痒痒,可哪来的铜呢?俺想到了那两支笔上的笔尖,那可是金的,比铜值钱,应该能换好多糖块,可俺又不舍得那么好看的两支笔,又怕俺父母知道了要挨打。所以拖了好一阵子,终于嘴馋战胜了理智。 那天中午,俺在家听见弄堂口有收废铜烂铁的人在吆喝,俺连忙从书桌抽屉里偷出了那两支笔,拧开笔帽,用老虎钳拔下了两个金笔尖,揣入口袋,拧回笔帽,把那两支Parker又放回了抽屉里。俺揣着这两支金笔尖下了楼,那收废铜烂铁的老头已经走到了俺的门口,俺胠胠地拿出那两个金笔尖递过去说换糖,那老头接过看了看,手里掂了掂说两块糖。俺急了,说这是金的,那老头说这么小,不值钱,给两块不错啦,换不换?我要走了。俺心里不舍得可嘴上还是同意了,看在老头走了,不到两分钟,那两块糖就在嘴里化没了。事后俺是一直耿耿于怀那个死老头子滴,骗小孩没商量。俺又耿耿于怀自己为了那两块糖毁了两支好看的金笔。不久,俺怕俺父母发现那两支笔没了笔尖,就偷偷地把笔身扔了。 后来俺到了美国,开始收藏墨水笔。俺才真正感受到俺曾经是多么的傻。那是两支30年代的Parker金笔,属于经典之作,1920-1950年那是墨水笔的黄金时代,那古典的,经典的东西是多么的美,俺好后悔没有好好的保护她们,反而让她们身手异处,无从找寻。俺后来在美国问起俺父亲记不记得那书桌里的两支Parker?他当然记得,她们陪伴了他中学到大学一直到工作,他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笔就是他的工具,因为运动开始,他怕那两支Parker被说成资产阶级的奢侈品而改用英雄钢笔,永生钢笔,他把那两支Parker放进了书桌的抽屉里。他后来被斗,被游街,他再也没有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怕他会伤感。当俺告诉他俺做的傻事和那两个金笔尖,两块糖以及那两个笔身,他淡淡滴一笑,说那个年代,谁还顾得了那两支笔啊,有命能活着就不错了,什么都看淡了,都是假的。 俺后来送了他一支Parker金笔,笔身是纯银的,他也没有用过,他说他已经老了,不写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