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不愿接受你父母的钱是因为他们觉得你父母给的钱是他们事先不知道的,有可能是临时的借款,这样你的负债增加了,他们的风险也增加了。
猜测而已。
关于购房down payment资金的问题
关于购房down payment资金的问题
贷款买房,reached mutual agreement, inspection, appraisal都没问题,就等着closing了。没想到关于贷款首付出了点麻烦。
一个月前申请贷款时声明我的30% down payment(约$100,000)从以下账户中出:
$13,000 -- from checking
$31,000 -- from saving
$29,000 -- 1st stock trading account
$31,000 -- 2st stock trading account
同时我也show了他们我Vanguard 401K acccount的statement($145,000),但我不想动用这笔钱(因为有10% penalty加税).
结果lender出了以下错:
1.漏看了我2st 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钱,因而认为我首付的现金不够
2.因此(误)以为我要从401k取钱付首付
之后我父母得知我要买房,又赞助我$50,000。Wire transfer $50,000到我的checking account. 形势一片大好,我以为这下连股票账户的钱都不用转了。
结果lender打电话给我说,我父母给我的五万不能用。因为我申请贷款时没有提这个5万gift。钱由于是从国外转进来,补办这个gift手继会很麻烦。另外,由于他们在我申请时missed了我的第二个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钱,现在就算我提供第二个stock trading account过去几个月的statement, 我第二个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钱也不能用作首付。因为所有用于首付的资金都必须recored and traced.
跟lender check以前的e-mail, 终于确认我申请时给过他们我第二个stock trading account的statement. 原始贷款申请表上也声明我现有资金股票总价值是$60,000 (是他们的错)。之后lender说们们会update这些,试试看行不行,后面会再给我打电话。结果再也没有给我打电话。给他们打也不接。
我现在的问题是:
1. 到底是谁有这么严格的关于首付资金的要求(申请时没有声明,没有记录就不能用)?是lender itself, 是escrow company还是美国政府?
2. 若lender一定非要我从401K取钱付首付,我想换lender算了。假定seller同意我换lender, closing date是11月30日,我这种情况现在贷款还不得及不?我信用分过去两年一直在740+, 过去7年一直在这一行业工作,目前年薪约100K。房价约330K, 仍预计30% down payment(贷230K)。
谢谢各位老大们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