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有仔细想过,现在大选,讨论obmcare, 俺觉得需要补课了。 现在情况是老公一人工作,俺在家管管房子。 全家医保都在老公工作的大公司里。 昨天有人提出,如果生病,工作丢了,一个小康之家就会沦到拿救济的境地。 俺想,这公司的医保并不安全,万一老公没工作,cobra 只有18个月,之后呢? 如果家里有人有pre-existing condition, 是不是就没人愿意保了? 也许,应该公司的医保不要了,自己买家庭医保,这样即使工作丢了,不至于被保险公司踢出来。 这个想法有道理么? 各位地主怎么做的?
谢谢。